我省多措并举确保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见实效

2024-01-08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为培训机构“立规矩”,为经办部门“明职责”,为培训监管“聚合力”,为技能培训“提质效”, 提升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绩效,高质量服务“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更好促进劳动者技能培训、持证就业、技能增收。

我省将聚焦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优化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省级人社部门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就业需求,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全省补贴性培训项目指导目录,明确项目类别、职业(工种)、课时数量、补贴标准等内容。培训项目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先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地方支柱特色产业、特色人力资源品牌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课时可结合本区域产业企业对技能水平需求等情况,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训计划等确定。对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无需求或劳动者无培训就业意愿的低效无效培训,造假骗补冒领、违规转包等情形的及时移出清单。及时公开和动态调整补贴性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对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实行“凡补必进、不进不补”。推进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考核全流程管理。我省将强化培训全程监管。建立补贴性培训项目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实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考核制度。完善远程监控、视频录制等监管技术手段,实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对首次开展补贴性培训项目的机构,要实地核实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等条件。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及时组织结业考核或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坚持考培分离,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的人员不得由与该培训机构隶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评价机构开展评价。试点推进“一培双考”“一考双证”,指导企业和社会评价机构对培训合格且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要求、晋升年限等条件的人员,及时给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同时取得行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同时,要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平台,实行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质量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

另外,要加强补贴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各类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生活费补助、交通费补助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我省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补贴(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各地发放至个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财政补贴资金应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探索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培训投入、获取证书等级、产业需求紧缺等情况,确定部分急需紧缺、就业容量大、需重点扶持的职业(工种)指导性培训补贴标准。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社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探索实施阶梯补贴方式,提高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降低市场饱和、培训层次低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科学确定本地具体补贴标准,并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见习记者 陶然

分享到: 编辑:刘潇潇 统筹: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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