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助力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2023-11-28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今年7月,河南省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有《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11月27日,记者获悉,郑州市中州公证处开出了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一份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书。

犯罪嫌疑人李某与他人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致使他人受轻伤,公安机关提请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对李某审查批准逮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明确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但由于对赔偿金额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和解。

在综合考量被害人实际损失及李某犯罪情节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适用条件,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请,中原区检察院向中州公证处出具《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缴存告知书》。

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向公正处申请提存公证,公证员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法》及《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告知了当事人权利及义务,为当事人出具了提存公证书。

据了解,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但被害方拒绝接受赔偿或者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辩护人向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启动赔偿保证金提存程序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自行决定适用,但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

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自愿缴存赔偿保证金的,检察机关应当出具赔偿保证金缴存告知书。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辩护律师持该告知书,自行到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活动不仅能够预防纠纷的产生,同时还能够发挥解决纠纷的功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顺应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要求。

近些年,中州公证处立足于工作实际和群众的需求,深入研究和创新司法领域的服务和方式,深化涉入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力度和宽度,化解社会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社会职能。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分享到: 编辑:朱琳 统筹:邓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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