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新郑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正式揭牌。
2022年12月,河南省高院将新郑法院确立为18家集中管辖基层法院之一,集中管辖南水北调干渠沿线相关县市区环境资源案件。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是新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新郑市生态环境特点,创新生态环境长效化保护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将承担起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环境保护等多项恢复性司法功能以及教育警示、普法宣传功能。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从事修复劳动,进行“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达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保护一类物种、教育一批群众”的法治效应与环境保护示范效果。
以“新郑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为平台,新郑市法院将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为抓手,强化司法担当,创新完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助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通道,为美丽山林河湖,美丽新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左世友 王利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