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气象,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至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家长们该如何享受这份减税红利?子女升学、转学或重新选择扣除比例等又该如何操作?转发收藏这份攻略吧↓↓↓
1.扣除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2.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支出: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答:特殊教育属于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答: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答: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情形 | 操作 |
以往年度未曾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孩子今年刚年满3周岁。 | 按照政策,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也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种情况,需要新增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以往年度已填报,孩子学籍发生变化但处于同一教育阶段(如小升初、本升硕、硕升博等)。 | 只需对原填写的子女教育信息记录进行修改。 |
孩子学籍发生变化但跨教育阶段(如幼升小、初升高、高升本等情形)。 | 需要先修改补充现有信息中的“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保存后再新增一条升学后教育阶段信息。 |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填写相关信息。
3.填写完成。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我要查询”,打开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修改的填报记录,点击右下方修改,选择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