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同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②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③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④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⑤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启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展示、发布的开屏广告适用前款规定。
图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