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要统一按照5%的比例精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此次的精减并非缩减人员编制的绝对数量,而是在编制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对人员编制的分布进行结构性调整,主要目的在于优化部门间的人员编制配置,将力量集中部署在重要领域,有效提升人员编制管理机制的灵活性。
国家方案为地方精减人员编制释放了明确信号。遵循以往政府机构改革逻辑,地方各级政府将根据国家方案制定本级改革方案。国家方案会对地方改革产生较为显著的示范效应。
对于地方来说,此次精减人员编制机遇与挑战并存。5%的比例看似不高,但依然会给具体部门带来较大影响。有些部门存在人浮于事、懒政怠政的问题,这次精减会带来“挤水”效应,有助于整体缩减冗员。
对于工作量比较饱满的部门和领域,精减编制对部门履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精减人员编制可能成为地方深化改革的动力。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常常将人员编制不足作为工作负担重、改革推进慢的主要理由。实际上,旧有的业务流程效率较低、部门间协作和沟通机制畅通度不高、数字化改革尚未落到实处等,更可能是影响政府提升效能的深层次原因。精减人员编制会倒逼政府创新,改革工作方式,推进部门内职能重组和业务流程优化,并深入研究行政管理领域新技术替代人工作业的应用空间及前景,实现政府履职方式的迭代升级。
统一按比例精减并不意味着所有部门的人员编制都会缩减。有的部门可能在统一按比例精减后,获得增量再投放。这取决于部门实际工作的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