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袁先生打的到郑州东站,打表显示30公里路程,计价器显示142元。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网上视频中显示的车牌号码,通过查询车辆轨迹,依法将涉事车辆豫ADT7030查扣,对司机处以1200元罚款,公司罚3000元。
执法人员与视频发布者取得联系,收集相关证据,并对当事驾驶员吴某进行调查。经调查,吴某涉嫌存在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未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两项违法行为。
鉴于以上违法行为,执法支队依据《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拟对驾驶员吴某未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的行为处罚1000元;依据《郑州市规范城市客运行为若干规定》对其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处罚200元;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车辆所属郑州方正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聘用未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处罚3000元。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乘客: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请注意保存证据,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投诉。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刘凌智 通讯员 代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