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凌晨一时左右,一位网友驾驶摩托车在郑州交警二支队门前,对着大门拍了段视频,并且还和另一位骑手碰拳,之后将视频发到了短视频平台。
视频发出后,网友纷纷@郑州交警二支队 进行举报。
接到网友举报后,交警二支队新媒体中心民警立即向支队长王勇汇报,王勇要求立即查处并曝光该违法行为。
交警二支队情指中心主任张宁和民警董国瑞接指令后立即开展调查,很快锁定了当晚的两名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和赖某。
8月8日下午16:00时许,刘某和赖某接到民警的电话来到交警二支队接受处理,承认了驾驶摩托车和发视频的事实,称自己从这里路过,拍了视频也没有多想就发了。
民警批评刘某的视频起了非常不好的作用,以后要发布正能量的内容。最后,民警按照《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二人驾驶摩托车在建成区道路通行的行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正观新闻 郑州晚报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李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