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友须谨慎,这不是一句空话。你以为别人想和你谈感情,其实是惦记你的钱。郭女士就遭遇这样的“网友”。
夏某在与郭女士交友后,私自盗刷了郭女士的支付宝。最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今天,中原区法院对外发布该起案件。
网友约会见面4200元钱被转走
今年4月,郭女士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结识微信名为“夏小闹”的夏某,经过短暂的聊天后,略有好感的两人约定见面。当晚8点多,两人见面后到附近儿童公园凉亭内聊天。
期间,夏某多次提出想“送”郭女士一张支付宝卡,供其消费使用。二人支付宝加为好友后,夏某趁郭女士不明白支付宝亲情卡使用规则之际,指导郭女士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亲情卡绑定给了夏某支付宝账号,并授权消费额度2万元。
当晚,郭女士就收到银行卡被转出3000元的短信提醒,面对郭女士的质问,夏某在微信中称“是信用卡自动扣款,明天就会把钱还给你”。
然而第二天上午,夏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分6次从郭女士的支付宝账户转走1200元钱。等郭女士再想通过微信联系夏某时,他再也不回复信息了。
郭女士赶忙联系支付宝的客服要求解除亲情卡并将自己的银行卡挂失,随后,郭女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6月1日,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对其盗窃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5日,检察院以夏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中原区法院提起公诉。中原区法院刑庭适用速裁程序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提醒:个人账户密码千万不可泄露
随着手机支付方式的普及,轻轻一点就可实现在线即时交易,这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在交友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尤其是涉及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账户的密码信息不可随意泄露。
“一旦遇到账户存在异常交易等情况,要及时联系运营商客服,采取冻结账户、修改密码等措施保护个人财产安全,还要注意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办案法官耿红丽说。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