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辛辛苦苦种点农产品换钱不容易,感谢你们帮忙讨回了货款,让我们在这‘三九’天里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1月20日,收到7000余元的货款后,一农业公司的代理人连连向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的法官连声致谢,感谢法官及时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名下微信钱包零钱。
韩某是一家饭店的老板,长期从某农业公司那里购买蔬菜,后来由于韩某经常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某农业公司只好停止供应。但韩某拖欠的蔬菜钱却一直没能结清,此后韩某的饭店更是因经营不善关了张。
多次讨要无果后,某农业公司只好将韩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判令韩某支付给某农业公司7239余元货款。
因判决生效后,经某农业公司多次催要,韩某一直未能履行,某农业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劝说其主动还钱,然而韩某一直不予理会,还将执行法官电话“拉黑”,法官随后对其名下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微信钱包中有零钱1万余元,已达到执行标的额,便立即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划扣,并将执行款及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行法官提醒,现如今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交易的重要方式,一些人为躲避执行,心存侥幸将资金转移至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中,殊不知网络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更逃不过法院执行干警们的“火眼金睛”,奉劝广大被执行人还是要积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张晓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