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尽心竭力、多次奔波,最终帮我们娘俩要回了房子……”12月28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离婚后拆迁房分割所引发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屋。
案情:离婚了,告前婆婆返还她的安置房
2000年,严某与常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随后同居并生下一子小常。
2005年,两人登记结婚,严某也将户口迁入常家,儿子的户籍也登记在夫家名下。夫家户籍上共有常某、严某、小常以及婆婆等7人。
然而因严某和常某性格差异大,婚后又缺乏沟通,经常为生活琐事吵闹,以至于夫妻感情逐渐疏远,两人最终于2006年协议离婚,儿子小常跟随母亲严某仍在常某所在村庄生活。
2013年,因政府拆迁,严某夫家七口人共分得三套房屋。严某的前婆婆王某作为代表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随后领取了三套房屋的钥匙。
严某认为,按照拆迁政策,自己和小常具有分得其中一套安置房的资格,遂多次找到王某讨要。
而婆婆一家则表示,严某已与常某离婚,安置房与严某无关。
多次协商不成后,严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判令前婆婆王某返还这套安置房。
判决:前婆婆返还她和孩子的面积为60㎡的房屋一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征地拆迁补偿时,严某和小常属于拆迁补偿的对象,常某所在村庄分配给常某一家7口的安置房均由王某领取,其中包含分给严某和小常的各30㎡的份额,王某应予以返还。遂判令王某返还严某和小常面积共计60㎡的房屋一套。
因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严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多次努力,前婆婆返还房屋
考虑到不动产腾退执行案件的特殊性,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被执行人王某表示,当时严某“奉子成婚”嫁入他们家中,在他们眼里似乎是“高攀”了,而且村里有政策,拆迁补偿的房子是按地分的,严某在村里没有地,分房子肯定是想都不用想。而严某则表示,婆婆一直找种种理由强占房子:“我多次上门和她沟通,她都说房子是自己儿子的,谁都别想‘抢’走。”
面对双方对抗情绪较为激烈的情形,执行法官未轻言放弃,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面对面”的沟通,劝说他们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积极协商解决纠纷。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王某表示愿意将面积为60㎡的一套房屋交付给严某,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近年来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惠济法院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综合利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涉民生执行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魏巍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