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24棵杨树、阔杂树 判刑!

2021-12-31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一些不法分子为一己私利滥伐林木,危害生态环境,最后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今天,登封法院发布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

案情:砍伐24棵杨树、阔杂树 ,获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2月,被告人李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将登封市少林办事处玄天庙村三王庄老村东沟属于乔木林范围内的杨树、阔杂树共计24棵树木采伐,并出售获利。

经鉴定,立木蓄积量为12.8676立方米。

2021年3月,被告人李某主动到登封市森林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登封市检察院于2021年11月向本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李某犯罪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提醒:即便拥有采伐许可证,也是不能随意滥伐林木

滥伐林木罪是指行为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许虽然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或者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违法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主审法官提醒说,即便在拥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也需要依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的时间、范围、树种、数量或者方式予以采伐,否则,仍然可能因滥伐林木而构成违法犯罪。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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