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热心的郑州市民向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视频举报称,10月3日14时许,一辆号牌为豫VC36C3的红色轿车在京港澳高速707公里东半幅行驶时,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的前号牌。
接到举报后,一支队立即启动了交通违法线索核查机制,迅速对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轿车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查,发现被举报的轿车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属实。按照规定民警将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录入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电话通知其车主到一支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罚。
据一支队吕厚敬副支队长介绍,根据交通法等相关规定,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当事司机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暂扣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守法朝朝乐,违法处处忧。故意遮挡、污损、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均属于严重涉牌类交通违法,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按照交通法和省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一律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顶格处罚。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刘珺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