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品,运输汽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机动车违法载运危化品上路,犹如一颗“移动炸弹”,给辖区群众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月18日,一辆小轿车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竟私自非法拉载危化品,最终被交警五大队及时查获。
当天14时30分许,交警五大队五中队民警张豫在金杯路连霍高速附近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豫A8***Y黑色小轿车忽然减速,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瞬间,一股浓浓的汽油味扑面而来。经查,该轿车车后排载有一大桶汽油,仅用一条薄棉被随意遮盖,没有任何固定,如果车辆继续行驶,简直是行走的“炸弹”。
经调查得知,驾驶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且该轿车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不具备运载资格,严重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和非法运输品,控制好当事人,并将案件移交辖区新城路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汽油本就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加之天气逐步升温,更加剧了安全隐患。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前提下私自拉载危化品,如同道路上一枚“行走的炸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此希望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莫触法律底线,切勿因小失大。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荣萍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