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郑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出台举措: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未经我市集中监管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赋码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一律不得储存、加工、销售。
新闻发布会上,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冷链专班常务副指挥长、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吴凤军说:
随着进口冷链环节输入疫情风险持续加大,我市自去年10月24日就专门成立了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开展进品冷链食品监管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首先对所有首次入郑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每车每类每批集中检测,每箱集中消毒,累计检测发现阳性物品14起12车货物,均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置;
其次,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排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冷库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商户底数7400余家;
三是开发启用了“郑冷链”物防追溯系统,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程追溯,累计赋码428.4万张。
应该说,通过这几条措施,对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也看到,由于郑州是中部地区重要的物流集散地,也是进口冷链食品重要的批发基地,不仅仅承担着郑州市、河南省的进口冷链食品供应,而且辐射到周边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天的交易量巨大。加之春节临近,货物流动更加频繁。为了进一步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依托惠济区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和中牟县万邦市场,分别建立两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正式启用,实行专班专人专管。
发布1号通告,就是要从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库环节到终端销售环节,实施更加科学、严格的监管。1号通告是对我市即将投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具体规定、要求和规范。通告主要包括6个方面,涵盖了纳入集中监管仓管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范围、进入集中监管仓之前的报备、到达集中监管仓之后的查验、洗消及检测、入库出库的登记及赋码、消费终端的管理以及对于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一是强化源头集中监管。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凡进入郑州市的所有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首先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存储、集中赋码、集中监管。
二是强化入库环节监管。全市所有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就近、便捷”原则,自行选择集中监管仓,并提前24小时通过“郑冷链”或“豫冷链”追溯系统进行报备。
三是强化出仓环节监管。凡是经过报备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病毒消杀和核酸抽样检测,取得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并赋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并根据货物流向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要求和规范,方便后续监管。
四是强化购入环节监管。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郑州市所有从事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必须查验《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食品安全追溯码。否则,不得购入、存储、加工、销售。
五是强化终端销售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要求,并对消费者特别是现金支付情况进行相关规范。
六是强化执法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对1号通告的简要解读。希望全市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者认真学习,深入了解1号通告的相关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时,除了扫码了解有关信息外,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郑报全媒体记者 丁友明 图 文字整理 卜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