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多名考生报料称,
在河南平顶山一中考场,
一名女生在高考考试中突然站起身,
撕毁了另外两名考生的答题卡。
对此,平顶山一中校长胡彦军向记者证实
确有其事
称系考场突发事件,监考老师及时处置,
共两名学生答题卡被撕。
经上报平顶山市招办批准,
这两名考生被允许延时填涂答题卡。
平顶山教体局回应称,
对撕答题卡学生的调查处理还在进行中。
7月8日17时许,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招处高考考务管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已经按照规定处理过了”,“已按程序上报处理”。依据相关规定,撕答题卡考生的全科成绩会被取消。而针对这一事件的官方回应,正在形成方案。
记者查询发现,教育部发布并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