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王某为了不想还8万元,竟“跑”到了美国躲了7年,可惜,最终还没逃脱法律的制裁。今天,记者获悉,申请执行人贾某已领到该老赖欠款的8万元。
欠款8万元躲债美国7年,回国被抓还指责法官“侵犯人权”
2010年4月20日,王某以做生意为由,向贾某借款7万元,并保证同年底归还借款。可到了2012年5月份,王某仅还了1.6万元,剩余5.4万元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2013年初,贾某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
此时,贾某才知道,王某早已在2012年底就“跑路”到了美国,音信全无。
开庭当日,王某也未到庭应诉。法院判决生效了,可贾某的钱一分钱也没要回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以公告形式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将王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前往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调取了王某的出入境记录,对其实施边控措施。直到最近,出入境接待大厅电话告知法院,因王某美国签证到期,目前他已回国续签,建议法院采取措施。
承办法官通过相关渠道获得了王某当前的暂居地地址,将旅居美国长达7年之久的王某带回。抓捕过程中,王某不仅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还口述美国法律与执行干警进行周旋,甚至指责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侵犯人权”,企图以此为由逃避法律责任。执行干警在现场对其进行释法,最终强制将其带回。
看看我国法律怎么规定的 不还款可采取司法拘留并限制其出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同时,法律还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也就是说,如果王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依法对他采取司法拘留并限制其出境。
眼看自己避无可避,王某次日便全额履行了8.45万元执行款(含利息),并向申请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