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亲属因19.7万抚恤金对簿公堂 法官、民调员共同努力,三人握手言和

2019-08-02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这么多年都是我在照顾他,这抚恤金、丧葬费当然得归我!”老人去世,亲属却因19.7万余元抚恤金、丧葬费的分配问题对簿公堂。
妻子,继母,老人小女儿都要这笔抚恤金,本是一家人,法官该怎么办?今天,记者获悉,经过中原区法院耐心调解,原、被告三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场“抚恤金之争”得到圆满化解。

老人去世,19.7万抚恤金该归谁,三亲属闹开了

原告王女士与周某福是再婚夫妻,2004年登记结婚,再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18年10月,周某福因病去世,按规定,周某福作为退休干部,去世后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费、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共计19.7万余元。王女士去单位领取这笔钱时,却被单位告知需要王女士、周某福的女儿小周及继母贾老太共同领取。这可难住了王女士。

“这么多年都是我在照顾他,这抚恤金、丧葬费当然得归我!”王女士一直这么认为。由于三人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将小周、贾老太起诉至中原区法院,要求自己一人继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由于争议较大,诉前调解没有成功。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案件由李冬玮法官承办。

根据以往审理家事案件的经验,开庭前,李冬玮法官试着再次进行了调解,但仍没有成功。

其女儿承认写过放弃遗产承诺,但辩称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法庭上,原、被告三人各执一词。

“小周好多年没跟她爸爸联系了,她爸爸生病她都没来照顾,都是我在照顾,我跟着她爸爸一天福都没享过,还欠了一屁股债。”王女士说,“为了给她爸爸治病,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8万多元的外债。小周都知道这情况,也亲笔写下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贾老太虽然是周某福的继母,但也多年没来往。”王女士认为,凭着自己多年照顾丈夫的苦劳也应该继承这笔钱。

当法官询问小周是否写过放弃继承遗产的书面材料时,小周情绪有些激动,“我以前确实承诺过放弃我爸留下的几万元钱的遗产,但抚恤金和丧葬费并不属于遗产,他遗嘱中所写的遗产由王女士一人继承,这并不影响我和奶奶对于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权利。这些年,我生活过得很不好,我得了乳腺癌,还四处打工赚钱,现在还需要长期服药,这笔钱对我来说是救命钱。” 当贾老太被问及自己的意见时,她陈述“我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也需要这笔钱。”

“这笔钱对三个女人来说都可解燃眉之急。如何分配好这笔钱,至关重要。”考虑到此,李冬玮法官希望在庭后再做做调解工作。

庭审结束后,经过深入沟通,原、被告三人虽然同意调解,但是意见分歧较大,小周和贾老太认为,她们应该各自分到6万元的抚恤金,但王女士仅同意分给每人2万元,“我丈夫在遗嘱中写了,抚恤金、丧葬费都由我来继承,现在我同意分给她们一部分已经仁至义尽了!”

经法官、民调员共同努力,原被告3人“抚恤金之争”圆满化解

为了更高效地化解矛盾,李冬玮法官联系民调员郭华敏一起做调解工作。李冬玮法官首先从法律角度给原、被告三人讲清了遗产的范围和抚恤金的性质。

“你们三个都是他的家人,他肯定希望你们都能过上好日子,而不是为了钱争得不可开交。”具有多年民调经验的民调员郭华敏老师先采用了“背靠背”形式进行调解。“你们三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生活过得都很艰难,但我希望通过调解,你们能了解对方的情况,多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郭华敏说。在随后的调解中,原、被告三人逐渐放下了心里的包袱。

经过法官、民调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细致调解,她们三人终于明白了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最终原、被告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丧葬补助费5000元归原告王女士所有;一次性抚恤金王女士分得92529.6元,被告小周、贾老太各分得50000元。

“感谢法官和民调员的耐心调解,现在我们能和和气气地解决问题,相信也是老周愿意看到的。”原告王女士说。至此,一场“抚恤金之争”终于圆满化解。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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