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挽回损失2亿余元!金水区检察院是怎么做到的?

2019-06-0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今天,在金水区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记者获悉, 去年以来,郑州金水区检察院稳妥办理涉及民营经济案件59件150人,通过办案为民营经济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金水区检察院近日又出台15条新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点对点问其所需

民营经济是环境经济,环境好才能发展好。

在座谈会上,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青向10余家民营企业家介绍了金水区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并介绍了金水区检察院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所采取的十项措施。金水区检察院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也受到了金水区工商联主席李江波的点赞,他表示,金水区检察院站位靠前,强化司法办案,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区工商联将发挥联系民营企业的工作优势,与区检察院做好工作对接,共同促进金水区民营经济发展”。

 在此次座谈会上,与会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就检察机关发挥职能,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提出六方面意见建议:一是建议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民营企业职工守法意识。二是加强检企共建,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就企业生产经营中法律层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三是开展民营经济犯罪预防工作,从法律角度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加强依法管理。四是加大刑事案件办案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五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通过办案为民营经济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郑州市金水区是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信息中心,也是河南省经济最发达的城区,民营经济是该区经济发展的“千斤顶”和“主引擎”。这里民营企业超过9.1万家、占全区法人单位的96.8%、提供着全区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据王青介绍,2018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规程》,一年多来,金水区检察院履行惩治和打击刑事犯罪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民营企业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结合办案,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帮助企业查找并堵塞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据介绍,2018年,金水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59件150人,通过办案为民营经济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金水区检察院积极行动,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工作

据悉,近年来金水检察院更新理念,要求办案干警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监督,坚持“一家人对待、一碗水端平、一条龙服务”的“三个一”工作理念,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安排两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两个办案组,专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要求案件承办人受理案件后,3日内要听取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律师意见,3日内向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汇报案情,20日内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在办案中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亲人,把民营企业的事情当家事,倾心倾力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办案中紧紧抓住平等保护这个关键,坚持公有制与民营经济一视同仁、一体保护,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同时延伸服务民营企业检察触角,创新方式方法,受到辖区民营企业的支持和欢迎。

王青介绍说,去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积极行动,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一年来,金水区检察院要求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要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统一,做到“三个慎重”。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发布涉民营企业的案件信息,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统一,使依法办案达到最大化和最优化的效果。

再出台15条举措

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据介绍,为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金水区再出新举措,近日制定印发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规程》,出台了15条举措,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流程,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金水区检察院明确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要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有限监督的三优先原则;同时,金水区检察院明确了办理涉民企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规程。正确把握罪与非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等“七个界限”。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据悉,金水区检察院还明确了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规程;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立案专项清理活动规程;开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工作规程;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工作规程;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工作规程;开展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程等。

在此次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代表们也纷纷表示,这15条举措给了民营企业信心,这些措施将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周庆华 朱国涛 /

分享到: 编辑:朱琳 统筹:黄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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