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赵栋梁
今天,记者从河南省高院获悉,在1月17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河南法院多个集体和个人荣获最高法院表彰。
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清丰县人民法院
太康县人民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学彬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闫明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李俊峰
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宋炉安
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庭长
董王超
10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兰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俊超
禹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旭光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刘沛
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杨得坡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金融审判法官工作室负责人
陈晓菲(女)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周云贺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赵曜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团队负责人
郭宏
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执行第六团队负责人
曹振亚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穆莹莹(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