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促进高质量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治理范围主要是:
全省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
主要包括:各级人社部门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机构、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资格鉴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机构,以及面向社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重点是“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中政府补贴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价机构。
治理内容主要是一下四类:
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情况。
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
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
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虚假或夸大宣传情况。
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河南省”“×××部”“原×××部”“×××厅”“原×××厅”和“上岗”“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活动宣传等。
违规培训和违规收费等情况。
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非法颁发或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故意混淆概念、误导舆论和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此外,在专项治理基础上,我省要完善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